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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萨克斯坦主权财富基金介绍
2010年10月14日 10:35 】 【打印共有评论0

“萨姆鲁克-卡泽纳” 国家基金—哈萨克实体经济的掌门人

2008年10月份,哈萨克斯坦合并“萨姆鲁克”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和“卡泽纳”稳定发展基金,组建了新的国有资产及国家金融资本管理机构――“萨姆鲁克-卡泽纳”国家福利基金。新基金下辖公司及其子公司、各类发展机构及其从属机构等共500多家,其中包括国内大型国有企业、主要投资机构、金融组织,涵盖了哈国内几乎所有支柱产业和金融服务领域。总资产约占哈国民生产总值的四分之一。

基金的成立进一步整合了国有资产,为哈全面统筹国家资源,确保 国有资产长期增值,增强经济竞争力和发展的稳定性提供了机制保 障。基金通过管理大型国有企业、金融发展机构,统一调度国家重 点工程和投资项目,集中财力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,已成为哈实体经济的掌门人。

基金三大工作方向是:促进本国经济现代化和多元化发展;保持国内经济稳定;提高下属公司经营效率。

基金的唯一股东是政府。

董事会是基金管理机关,成员由政府任命。政府总理兼任董事会主席。其他成员包括:经济与预算计划部部长、能源与矿产资源部部长、工业与贸易部部长、财政部部长、独立董事等。董事会秘书由总理办公厅主任担任,不参与基金管理。内部审计处负责财政金融经营活动监督、内部管理评估、风险控制等。

管理委员会是执行机关。管理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人选根据总统的推荐由政府任命。现任管理委员会主席是原总统办公厅主任卡伊拉特·克利姆别托夫。

管理委员会下设战略发展部、人力资源部、分析研究部、风险控制部、法律法规部、行政部、财务部等职能部门,以及油气资产管理处、矿山资产管理处、电力资产管理处、通信资产管理处、金融机构管理处等产业管理与金融投资部门。

SK基金与政府、下属公司之间关系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设计,政府作为唯一股东,协助基金管理和运用国有资产,基金作为下属公司股东,参与公司管理,向公司派驻代表人员,对地区、国家及国际级项目进行自主投资或与国内外战略合作伙伴共同投资。基金运用自有法定资本、公司经营收入及其他来源红利收入,向国家经济领域提供资金。基金购买下属公司股份应由唯一股东即政府通过相应决议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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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刘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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