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:河北青年王强于2010年7月2日为父亲申请国家赔偿,未被秦皇岛中院受理,他捅伤4名工作人员,致使2人重伤,2…
简介:河北青年王强于2010年7月2日为父亲申请国家赔偿,未被秦皇岛中院受理,他捅伤4名工作人员,致使2人重伤,2人轻伤。2011年6月27日,沧州中院一审判决:王强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缓。这起血案缘起17年前的一桩公案。1994年,王强父亲王树文为逃避交赌博罚款,被警察误伤致使截瘫。法院认为,该警察案后积极参与营救,并同意支付17万赔偿款,与王家达成调解协议,判处其免予刑事处罚。王树文听闻后觉得不公,开始四处申诉。